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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新生特辑】怎样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有哪些资助政策?

江西交职院团委 青交家园 2022-12-16

亲爱的2021级萌新们,临近报到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的负责老师收到了来自各地的萌新关于资助问题的咨询电话,相信很多同学也有这方面的困惑:“我怎么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呢?我要准备什么材料呢?除了国家助学金学校还有哪些资助项目呢?”如果你有以上困惑,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怎样申请国家助学金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校学生。主要包括七大类“特殊困难群体”和第八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特殊困难群体”认定标准:

如果你属于以下七大类“特殊困难群体”中的任一种情况,提供有效的证件审核后,可以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提供哪些材料可以认定为

特殊困难群体?

以下图片可作为参考

请大家浏览、对照

开学后主动向辅导员

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图片示例)


(城乡低保证明材料图片示例)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图片示例)

(孤儿证明材料图片示例)

(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证明材料图片示例)

温馨提示:

以上证件登记的家庭成员信息若无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的,需要提供登记人与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说明亲属关系。若情况属实,但相关证件丢失的,可去往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或开具遗失证明。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八类)认定标准:

如果你属于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根据客观事实,提供可以说明实际情况的佐证材料(如医院诊断记录、费用票据、客观情况的照片视频等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流程

新生需如实填写录取通知书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内容需符合家庭实际情况,如有夸大、虚构经济经济困难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列入不诚信学生名单)。来校后,根据学院贫困生认定管理办法,属于七大类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可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第八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后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注意:只有完成学院贫困生认定、进入了贫困生库的学生才能参加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另外,有意参与勤工助学、大二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也需要首先完成困难学生认定哟!



申请国家助学金


申请对象:

全日制和大专、本科籍在校学生

资助金额:

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只有完成了贫困生认定的困难学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其中,属于七大类的“特别困难”学生原则上给予国家一等助学金;第八类“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后,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给予相应档次的国家助学金。






看到这里问题又来啦

除了国家助学金

学校还有哪些其他的资助政策呢?

目前,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高职及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院全日制高职及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奖励资助的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我校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资助形式。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在学院食堂勤工助学的学生除了食堂窗口发放报酬之外,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每月还按工资比例给予补助发放。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到学费或者住宿费,又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通过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内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家人突发疾病等)致贫的,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向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补助申请,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发放。学院补助的形式包括发放资助资金、学院相关领导走访慰问等。

亲爱的交院小萌新

如果你在入学后碰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

或仍然对资助制度有所疑问的话

请及时联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蒋老师

电话:0791-83974020,15179176420

助力你的求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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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供稿 | 学生工作处

本期编辑 | 林科浩

审     核 | 蒋月如

终     审 | 曾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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